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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士蓄电池DJ300厂家批发_大同

更新时间:2019-09-13 08:51:52 浏览次数:6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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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士蓄电池DJ300厂家批发联系人:童先生手机号:18500368839 电 话:400-1786885 Q Q:625357024 www.leoc***

公司为多家电源厂家的授权合作商,厂方直接供货,价格优势明显,的解决电源方案设计、专业的渠道,专业的安装,专业的售后,专业的销售,的服务,为客户的单位,公司,家庭提供安全可靠的电源解决方案。2382938945

长期为国营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良供应各品牌蓄电池,工厂直接供货.价格优势明显。公司还在全国各地设立了专门的电池电源日常维护人员定期为各大单位的电源蓄电池例行维护及保养,使电池电源的寿命大化。

理士蓄电池特点:
1、 免维护
采用独特的气体再化合技术(GAS RECOMBINATION)。不必定期补液维护,减少用户使用的后顾之忧。
2、 安全可靠性高:
采用自动开启、关闭的安全阀,防止外部气体被吸入蓄电池内部,而破坏蓄电池性能,同时可防止因充电等产生的气体而造成内压异常使蓄电池遭到破坏。全密闭电池在正常浮充下不会有电解液及酸雾排出,对人体无害。
3、 使用寿命长:
在20℃环境下,FM系列小型密封电池浮充寿命可达3年,FM固定型密封电池浮充寿命可达6年,FML系列电池浮充寿命可达8年,FMH系列电池浮充寿命可达10年,GFM系列电池浮充寿命可达15年。
4、 自放电率低:
采用优质的铅钙多元合金,降低了蓄电池的自放电率,在20℃的环境温度下,Kstar蓄电池在6个月内不必补充电能即可使用。
5、 适应环境能力强:
可在-20℃~+50℃的环境温度下使用,适用于沙漠、高原性气候。可用于区的特殊电源。
6、 方向性强:
特别隔膜(AGM)牢固吸附电解液使之不流动。电池无论立放或卧放均不会泄露,保证了正常使用。
7、 绿色无污染:
蓄电池房不需要用耐酸防腐措施,可与电子仪器设备同置一室。
8、 全新FML系列电池具有更长的使用寿命及深循环特性

如何辨别翻新理士蓄电池
1、切勿受低价诱惑
目前,市场上电池无论种类还是价格都十分多样,各种价格都有。并且,一般在实体店铺购买电池的话,都是可以议价的,往往会有很多消费者因贪图便宜而买到“劣质电池”。正所谓,“一分价钱一分货”,所以在购买电池之时,先行了解一下各类电池的市场价格,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高价和低价差值在150以上,那基本就可以确定低价格的商家有问题了,切忌不要受低价诱惑,上当受骗。
2、学会看外包装
我们知道在购物时,先要看外包装是否完好。同理,购买电车电池同样适用这条经验。首先,我们要看电动车电池的外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破损或拆开痕迹;其次,再看电池本身是否形态良好,注意外观表面是否有磨花、擦蹭的痕迹或电池正负极金属接线端部位是否有锈迹。
3、查看防伪标签
理士真假,看是否有防伪标签是关键。一般来说,大部分品牌的电动车电池都会在出厂时,在电池外壳的对接处贴上防伪标签。所以,在购买时,要注意看看这个防伪标签是否粘贴完好,必要时也可以刮开防伪标签密码涂层验证真伪。后,也要关注理士上面机打的生产日期。
4、外壳有鼓包不能买
一般而言,新理士外壳都是非常平滑的,如果发现外壳有不平整,那么就要注意了。对于检测外壳是否平整,小威老师有个诀窍,那就是找表面水平的桌面或地板,分别把理士的各个面朝下放置,如果电池可以旋转,那就说明电池不平整,进而就说明这块电池应该是旧电池了。
5、理士外壳厚度有门道
用手按下理士的外壳,如果感动软乎乎,可以按下去一些,或者感觉外壳很薄,那就要小心了,这块电池就有可能是翻新的理士,外壳是经过打磨的。
6、合格证和质保卡是新电池身份证明
一般情况下,正规的理士出厂后,都有随带两样东西,合格证和质保卡。他们两个可以说就是新出厂理士的身份证明,尤其是质保卡,它还是商品出现问题时寻求商家给予解决的有效凭证。可以说,没有质保卡的理士肯定是依旧翻新的。
7、看端子的接线孔很有用
有一个方法很简单:只要看看端子孔是否有使用过的痕迹,就能看出来电动车电池的新旧。又简单又有效,建议小伙伴们要牢记这一方法哦!
8、识品牌,看商标
在购买电池之时,还可以仔细观察电池外壳的商标,看是否制作工艺细腻。一般而言,翻新的商家都不具备专业的商标喷涂和外壳处理技术,往往从商标的形态上就可以明显看出电池的真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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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快讯( 何强)今日(11月23日)从司法部获悉,为了给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司法部近日发布意见指出,要防止执法部门对民营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对民营企业经营中的一般违法行为,要审慎研究、妥善处理,不能一味处罚、一罚了事,坚决避免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
  据了解,此次司法部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主要围绕减轻民营企业负担、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难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等4个方面20项具体措施。
  确立“法无禁止即可准入”原则 加快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制定注意到,意见对民营企业在是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做了明确规定。
  意见指出,要重点围绕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公平竞争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确立民营企业“法无禁止即可准入”原则,加快推动修改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民营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全面保护民营企业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种类型的财产权。
  此外,意见要求要充分保障民营企业平等获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政府投资资金,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实现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保障民营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公平竞争。通过立法加强政府政务诚信建设,确保政府守约践诺,防止随意违约毁约、“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
  对于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意见称要全面清理,在2018年年底前集中清理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及时予以废止或者调整完善,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及时纠正有悖于保护民营经济的法规规章规定,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平等法治保障。
  防止执法部门对民营企业采取简单粗暴“一刀切”。
  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问题,意见也作出明确规定。
  意见称,对民营企业和人员的一般违法行为,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依法必须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处置涉案财物的,必须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结案后及时解封、解冻非涉案财物。
  意见要求要公平公正执法,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坚决摒除随意检查、多重检查、重复处罚等执法歧视行为。
  对于文明执法问题,意见称,凡无法律依据的,一律不得开展执法检查,严防执法扰企。切实防止一些部门在执法中对民营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对民营企业经营中的一般违法行为,要审慎研究、妥善处理,可以通过说服、建议、协商等手段解决的,要以教育为主,不能一味处罚、一罚了事,坚决避免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
  对民营企业投诉举报的“乱执法、随意执法”问题,意见要求必须及时查处,做到有错必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问责。
  今年年底前 率先在司法行政系统取消不必要证明事项注意到,此次出台的20条措施还要求要推进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精简审批事项,激发民营企业经营活力和发展动力。
  意见称,要组织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民营企业在法律服务网“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批评意见,及时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抓紧取消违法设定的证明事项,切实避免民营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不方便等问题,对于普遍性问题,及时通过法定程序从制度上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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